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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2日召开的新疆自治区入境旅游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使新疆入境旅游有较大突破,今年自治区旅游整体宣传促销费用由往年的1000万元增至1200万元,将深度开发港澳台市场,继续巩固韩国、日本市场,全面提升中亚、俄罗斯、东南亚市场,探索突破中东市场,大力拓展欧美远程市场,吸引更多的外国人来新疆旅游。
据了解,2006年全疆共接待海外旅游者36.2万人次,创汇1.28亿美元,同比增长28%。
自治区旅游局党组书记池重庆在会上说,我们应借北京“奥运”东风,更好地包装自己的旅游品牌,“丝绸之路”、“王洛宾文化”、“十二木卡姆”、“江格尔文化”和“人类最早的滑雪发源地”都是享誉国内外、唯新疆独有的知名品牌,应和“多彩、人文、和谐、富饶新疆”一起进行推介,将更多游客吸引到新疆来。
为更好地进行旅游宣传推介活动,自治区旅游局专门制定了《新疆旅游宣传促销管理办法》,将在5月10日后开始实施。《办法》要求,我区4A级以上景区、国际旅行社、四星级宾馆等旅游企业均应参与每年的旅游交易会或海外旅游促销活动。凡当年自联招揽每1000名入境旅游者,奖励5万元人民币,对超过500人不足1000人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帕尔哈提·艾孜木介绍,2007年自治区还将赴德国柏林、俄罗斯、沙特阿拉伯、伊朗、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加拿大等国进行宣传促销。 信息提供:云南旅游网-云南会议网www.yunnan-tou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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