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网
云南会议网
首页 云南旅游 国内旅游 世界旅游 云南会议 酒店预订 美景图库 特产商城 视频欣赏 云南租车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旅游网-云南会议网 >> 国内旅游 >> 国内旅游资讯 >> 文章正文
  云南多部门联合整治“零负团费”            【字体:
云南多部门联合整治“零负团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8    

  云南省多部门日前联合整治旅游“零负团费”问题,加大对旅行社以低于成本价宣传、销售旅游产品的查处力度。

  整治行动规定,旅行社不得向导游收取接团“人头费”,不得将景点作为自费项目推销。有此类行为的,视同低于成本价销售旅游产品查处。规定旅行社在宣传或者合同中不得使用“准星级”、“远观某景点”等不规范、不确定术语。违者视同发布虚假广告处理。旅行社和游客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购物次数和场所,交团到地接旅行社接待时也要明确购物次数和场所。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后,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方可转由其他旅行社接待。

  该省建立旅游商品销售企业和旅行社之间的“公对公”佣金结算机制,逐步降低佣金比例。如查实购物企业将佣金直接返给导游、司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景区(点)和宾馆饭店对旅行社的让利要在双方合同中约定,实行“公对公”结算。不得直接返给部门或导游、司机,否则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检察院反贪局按照商业贿赂行为查处。此外,针对主要旅游线路产品推出诚信经营价格体系,兼顾旅游要素各行业利益,让旅游者明明白白消费,遏制旅行社低价竞争。(张文凌)

 

信息提供:云南旅游网-云南会议网www.yunnan-tour.com

更多相关新闻: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云南多部门联合查处旅游市场…
    云南立法保护抚仙湖水质
    云南上半年接纳215万海外游客
    出行提示:东南亚疫情正流行…
    云南致力把香格里拉建成世界…
    云南雪崩遇难者每人获赔偿和…
    云南民族村14年来游客总数突…
    云南:黄金周无重大旅游投诉
    密云南山滑雪场
    一日本旅行团在云南鹤庆县遇…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号:滇ICP备07001052号
    版权所有:昆明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域名:www.yunnan-tour.com电话:0871-8080975 ,13888447611
    在线QQ欢迎与客服人员交谈--云南旅游会议网 欢迎与客服人员交谈--云南旅游会议网 欢迎与客服人员交谈--云南旅游会议网